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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6年教学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6-03-16 15:51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指导,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湘外经院评字〔2020〕8号),学校制定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6年教学督导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在工作中落实。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16日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6年教学督导工作要点

2026年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特制定本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管”的工作理念,以OBE理念为引领,紧扣“提质增效”核心目标。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以学生学习成果达成为导向,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着力引导课堂教学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强化教学质量全过程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推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目标与课堂教学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问题发现—分析反馈—整改落实—质量提升”的闭环管理,持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听课评课,实现全覆盖监测

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应根据学期教学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范围须覆盖本院所有任课教师及各类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等)。对重点对象实施优先测评与重点督导,包括但不限于,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近三年新进教师、兼职教师、学生反映强烈或教学存在明显问题的教师。听课后须如实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表》或《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践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表》,客观给出评价分数及具体改进意见,确保数据真实、评价公正。

(二)做实教育教学指导,发挥专家引领作用

教学督导应主动融入学院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在教学检查评估、教研教改活动及教风学风建设中发挥专家咨询与指导作用。重点关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目标与课堂教学效果的达成度。对存在问题的教师开展跟踪督导与精准帮扶;对优秀课堂案例进行总结提炼与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加强对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实验实训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试卷等关键教学环节的督导检查,推动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语持续改进机制的有效落实,夯实教学质量基础。

(三)规范信息反馈机制,落实整改闭环管理

教学督导听课意见须在课后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并做好记录备案;对具有共性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正式反馈至学院。教学督导需每月形成工作小结,督导小组须于每月底前将本月督导工作总结报送至所在学院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材料须具体详实。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并持续跟踪改进成效,重点关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与学生学习成效的改进效果,真正形成“问题发现—分析反馈—整改落实—质量提升”的质量监控闭环系统

(四)加强校院两级督导联动,健全协同工作机制

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工作联动,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和协同督导机制。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组与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督导工作格局,确保教学督导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组的统筹指导作用,对全校教学督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压实二级学院主体责任

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教学督导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督导小组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明确任务分工与工作要求,提升督导工作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二级学院督导组组长应列席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反馈教学动态与信息。加强教学督导的履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及时调整。

(二)加强校级指导与监督考核

学校不定期组织教学督导人员交流学习,不断提升督导人员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开展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督导制度落实情况、听评课开展实效、参与学院教学工作深度及材料归档规范性。专项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二级学院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学院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自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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