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材料质量提升,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材料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实践教学材料(包括课程实验、实验课程、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等环节)、学院督导工作相关材料、学院听课材料。
(一)课程考核材料检查
检查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23〕12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及考核标准(2022年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22〕18号)
1.规范性检查:学院组考方案、试卷评阅安排等管理材料是否完备;试卷归档材料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审批流程是否合规,审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使用规定格式、模板;阅卷评分是否严格按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评阅;成绩有无错登、漏登。
2.质量检查:试题难易度、覆盖面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考核要求;评分标准是否明确客观,评分过程是否公平公正;试卷分析报告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实践教学材料检查
检查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6〕49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及考核标准(2022年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22〕18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内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22〕74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3〕66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室建设实施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23〕60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22〕70号)文件要求。
1.规范性检查:实践教学安排、方案等各类材料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教学过程是否记录完整;是否有明确的实践考核标准;成绩单是否与系统一致,归档材料是否齐全。
2.质量检查:检查实践教学环节是否能紧密结合实际;指导书是否符合实践教学基本要求;学生实践报告是否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学生项目设计/实验方案是否有改进创新点;评分依据是否明确,教师评语是否对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学院督导材料
检查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湘外经院评字〔2020〕8号)
检查内容:检查二级学院是否能提供完整的督导工作资料(包括工作计划、听课记录、教学检查报告等),是否能全面反映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导工作是否依既定流程进行,检查是否公正客观、反馈是否及时有效;关注督导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作用,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听课材料
检查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听课制度(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23〕7号)
检查内容:检查学院是否按要求完成各级人员听课任务,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听课原始材料中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听课记录是否详实规范;学院学期听课总结是否全面、客观总结学院听课总体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检查时间及安排
1.学院自查(3月24日前):各学院对教学材料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确保整改效果。
2.学校检查(4月2日前):学校检查组对二级学院教学材料进行检查并进行评价,形成问题清单。检查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
3.专项整改(4月30日前):各学院对照问题清单,对教学材料进行整改与完善。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切实做好教学材料整理与规范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检查安排,提前做好相关人员、场地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3.本次检查不要求专题汇报,不安排集中反馈,检查情况将进行专题通报。检查评价结果将纳入本年度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考核范围。
如有疑问,请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唐立红,电话:88140632。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材料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