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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6-06-24 14:44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价方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生评价(60%)、同行评价(30%,含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教师自评(10%)三个部分组成。

三、工作安排

评价类型

工作内容

完成日期

备注

学生评价

(60%)

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2026年6月28日

学生评教于6月28日20:00结束

各学院统计汇总学生评教教师分数

2026年7月1日

由评估中心下载数据发放至各学院

同行评价

(30%)

各学院组织教师进行同行评价

2026年6月28日

同行评价于6月28日20:00结束

各学院统计汇总同行评价教师分数

2026年7月1日

由评估中心下载数据发放至各学院

学期内未接受同行评价的教师,评价分值取当学期所在学院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领导评价:各学院汇总领导评价教师分数

2026年7月1日

领导评价数据由评估中心统计后发放至各学院

督导评价:各学院统计汇总督导评价教师分数

2026年7月1日

各学院组织督导填写评教数据汇总电子表

学期内未接受督导评价的教师,评价分值取当学期所在学院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教师自评

(10%)

各学院组织教师进行教师自评

2026年6月28日

教师自评于6月28日20:00结束

各学院统计汇总教师自评教师得分

2026年7月1日

由评估中心下载数据发放至各学院

学期内未进行自评的教师,当学期自评按0分计算

结果统计

与汇总

各学院统计汇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7月3日

相关材料纸质版要求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gzx@hieu.edu.cn

各学院将本学期学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人员和教师听课情况形成总结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7月3日

相关材料纸质版要求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gzx@hieu.edu.cn

四、相关要求

1.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用百分制计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及以上的教师,该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出现一般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2次,该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认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7月3日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统计表》纸质版(院长签字、加盖学院盖章)报送至A2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gzx@hieu.edu.cn。评价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郭老师联系,电话:0731-88140632。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统计表



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高校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状况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同行评价、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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