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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人:日期:2023-03-15 08:43浏览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督促管,以导促建,管建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引领,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职能,强化督导信息收集与反馈,实现“闭环”管理,保障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审核评估,积极发挥督导作用。督导工作要主动对标审核评估指标,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督导,尤其要加强对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实验实训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试卷等环节督查。着重检查文本是否规范,过程环节是否完整合理,各类材料是否齐全、归档是否及时。加强对学院评建工作的指导,从督导专家的角度提出意见与建议,推进学院评建工作完成。

(二)坚持听课评课,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督导组应根据本学院学期教学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听课评课。听课对象要做到本学院教师的全覆盖,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等课程。

(三)强化信息反馈,持续推进“闭环”管理。要强化教学督导信息的交流、反馈与利用,推进“问题发现-反馈-整改-提升”的质量监控闭环管理。教学工作的问题或意见,要及时反馈学院,促进学院教学工作持续改进。

(四)加强教学过程指导,树立一批优秀典型。要在教学督导过程中,注重发掘典型课堂和个性化教学案例,教学督导组与各系(教研室)深度合作,联合推介优秀课堂教学典型,推介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显著的教师与课程,形成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教学氛围。每学期应至少推出一名教师及所教课程。

(五)创新教学督导机制,增强教学督导效能。进一步创新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根据评建工作需要,适时聘请校外督导专家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强化对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增强教学督导工作权威性、有效性,加强对教学督导员履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学督导员要进行及时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教学督导组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思想、新理念,积极参与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发挥专家作用。

(二)教学督导在督导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材料要求客观、具体、全面,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相关记录及时上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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