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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同行评价、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5-06-06 09:20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教师评学、学生网上评教、教师同行评价、教师自评(以下简称评教评学)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收集有关教学第一线信息的重要途径。为及时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评教评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及方式

(一)评价时间

2025年6月6日9:00-6月20日16:00。

(二)评价方式

进入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hieu.edu.cn/)中的2018版教务系统,输入学号或工号、密码登录进行评教评学。

二、评价对象

学生评教对象为在校本专科授课的教师及其任教课程,学生根据自己所学课程填写相关问卷;

教师评学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班级(任课教师对自己所任教的教学班级进行整体评价);

教师同行评价为教师依据学校课程教学相关标准,根据学院安排对本学院其他教师教学进行整体评价;

教师自评为教师依据学校课程教学相关标准,对自身教学进行客观评价与反思。

三、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教评学工作,加强宣传和组织,动员师生积极参与评价。

(二)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授课班级以及同行教学进行评价,并针对学生以及同行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评语和建议。对自身教学进行客观评价与反思,以更好的促进教学。

(三)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评教工作,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四)评价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各二级学院评教评学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

如遇系统问题,请咨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曹老师,电话:0731-88140632。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评教操作流程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评学、教师同行评价、教师自评操作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和教师教学体验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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