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听课制度(2020修订)》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校处领导听课情况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校领导、各职能处室中层干部、各二级学院院领导。
二、 检查要求
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听课制度(2020修订)》的标准执行,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领导每月听课至少1节,其他校领导、职能处室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2节; 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每月听课至少1节,其他院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2节。
另外,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对每门思政课必修课至少听课1次。
本次所有检查情况将进行全校通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于12月23日前将本部门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听课记录本汇总,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新综合楼A204)。
联系人:龙潇,联系电话:88140632。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22年12月5日
